▲呂姓男子去年埋伏在忠孝西路K區地下街,等待被害女子上完廁所出來就襲胸。(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呂姓男子去年多在台北捷運地下街女廁,趁著被害女性如廁洗手時,趁機撲上前,雙手環抱被害女子的胸部,女子反抗,他竟還將女子的頭推去撞牆,造成女子頭部多處鈍挫傷。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和傷害罪,判處呂男有期徒刑8月。
2020年1月,呂姓男子躲在北市忠孝西路地下1樓K區的女廁內,等待被害女子上門,見被害人如廁後洗手時,竟然撲上前以雙手環抱的方式對女子襲胸,女子被呂男嚇到後反抗,沒想到呂男竟然將她推倒在地,徒手抓起女子的頭往牆壁撞後,就離開現場,造成女子頭部鈍挫傷、皮下腫脹。被害女也緊急對外求救,所幸最後順利將呂男逮捕。
庭審時,呂男卻向法官辯稱,當時他因缺乏辨識力才會犯罪,但法官審酌其偵訊時供詞,呂男曾表示,他因無法控制性慾,所以選擇年輕的弱女子下手,以前會有自慰來解決。
法官認為,由此可見呂男雖有障礙,但並非毫無控制力,其預謀藏在女廁內,還挑選年輕弱女子下手,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其犯行被發現後,為阻止被害人離去,更將被害人的頭抓去撞牆,危害非輕,依強制猥褻和傷害罪,判處呂男有期徒刑8月。
【更多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