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貴晚餐!羅東夜市小吃店「開放3客人內用」 最高恐罰6萬

記者游芳男、陳羿妏/宜蘭報導

全台三級警戒延長至 7/26,餐飲業仍維持禁止內用,然而,宜蘭羅東夜市一家小吃店昨(20日)晚間8時許,竟出現3名客人內用吃飯。警方獲報後到場取締,針對張姓女老闆以及3名客人的行為,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函送衛生局裁罰,每人最高可罰1萬5000元。

▲▼ 羅東夜市一家小吃店「開放客人內用」遭檢舉。(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羅東夜市一家小吃店「開放客人內用」遭檢舉。(圖/記者游芳男翻攝,下同)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羅東分局表示,20日接獲民眾報案,羅東夜市某小吃店有民眾於店內飲食;經派員到場後,發現張姓女老闆(64歲)經營該小吃店,並提供蔡姓男子(68歲)、朱姓男子(41歲)及江男(56歲)等3名客人內用同坐一桌,現場可見桌上擺放菜類及飲品,疑有違規三級警戒防疫措施,禁止內用之規定,警方經蒐證、填寫違規通知單後,將張女及3名客人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函送衛生局裁罰。

▲▼ 羅東夜市一家小吃店「開放客人內用」遭檢舉。(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羅東分局呼籲,現階段全國防疫警戒仍為第三級,全面禁止在營業場所內餐飲,僅得提供外帶或外送服務;落實進入營業場所購(取)餐實聯制、環境定期清潔消毒,從業人員配戴口罩、勤洗手,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佈之疫情資訊及配合政府相關防疫規定。

▲▼ 羅東夜市一家小吃店「開放客人內用」遭檢舉。(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