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透過手機遊戲「第五人格」,又騙未成年少女拍猥褻照。(示意圖/pixabay,下同)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林姓男子2020年透過手機遊戲「第五人格」結識多名未成年少女,並以贈送虛擬寶物為由,誘使少女拍下裸露下體、胸部,甚至是自慰的猥褻影片,傳送給自己,保留觀賞。檢方依照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提起公訴,一審將他判刑8年。上訴二審後,高院二審21日也將他判刑8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顯示,林男因透過手機遊戲「第五人格」結識12歲少女,並在2020年 2月某時,在桃園市大園區住處,要求少女裸露全身並開視訊進行自慰行為,若配合的話便會贈送遊戲虛擬寶物。對此,少女分別與林男進行58秒、5分鐘及8分鐘的視訊通話。而林男也趁少女不注意時,開啟螢幕錄影功能,將猥褻畫面儲存。
林男事後又以一人分飾兩角的方式,用臉書帳號傳訊給該名少女,表示林男握有她的猥褻影片。少女聽聞後便趕緊與林男連絡,怎知林男卻威脅她傳送自己或朋友的自慰影片,「否則就傳給妳朋友看」、「如果妳做最後一次,我都刪光」、「確定不要我就傳了」、「我就傳給妳朋友看」。少女最後藉故拖延,並報警處理,才沒讓林男得逞。
檢方對林男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將林男重判有期徒刑8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林男以自己犯罪情節輕微、所生危害不大,以「情堪憫恕」為由,請求二審減刑。但高院認為林男的犯行並未情堪憫恕,不足可採,維持原判8年。可上訴。
另外,檢方還發現林男用同樣手法又騙另一名當時年僅10歲的少女,使該名少女在自家浴室中,拍下裸露胸部、下體之猥褻照片,傳送給林男。新竹地院4月間也對他另外判刑7年6月,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2案若合併執行,行期恐怕超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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