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人被騙喝3年重金屬髒水 黑心商豬寮地下水誆山泉水撈681萬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巫姓加水站業者(56歲),在溪湖鎮一處舊豬舍旁和鐵皮屋內的舊水井抽地下水,再以淨水設備處理,冒充是埔里泉水在各加水站販售,二年半不法所得681萬餘元,今年4月間彰化地檢認為巫男涉犯詐欺、虛偽標示商品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以50萬元交保,昨天將他起訴,不法所得也宣告沒收。

▲彰化溪湖巫姓業者販售偽埔里山泉水被起訴。(圖/彰化地檢提供)

▲溪湖巫姓業者販售偽埔里山泉水被起訴。(圖/彰化地檢提供)

巫男自1999年起經營加水站事業,於2018年間在溪湖鎮設立統清企業社,原本經營方式是向南投埔里的桃米泉商行購買引自烏溪水系的桃米坑溪地面地面湧水做原水,巫男僅須按月支付水費4,000元,即可不限次數取水,巫男都會自駕水車(一車10公噸)載回溪湖住處旁鐵皮屋旁儲存,經淨水處理設備處理後,以水車送到投幣式加水站,以「埔里甘淨全水」每20公斤10元方式販售。

彰檢調查後發現,巫男領有加水站(車)許可證書之業者,加水站所標示的水源別為來自南投縣埔里鎮之地面水,但企業社為節省成本,竟自2018年12月間起,以機器設備從無水權的私鑿水井及有登記取得地下水權的水井,汲取地下水,接著經濾水設備過濾、儲存於大型儲水桶後,再以水車抽取、載送至其所經營的「埔里甘淨泉水仁里站」等29處加水站(全位於彰化),標榜販售「埔里山泉水」,實際上卻是以彰化溪湖地下水偽冒。

巫男以每20公升10元的價格販售給民眾,也把溪湖的地下水以每5噸500元賣給他人,載到不特定地點兜售;更以每10噸900元把水賣給不知情的陳男、施男,共賣得110萬元,總計加水站賣水和賣給他人的不當得利共681萬多元。

巫男則向檢方聲稱,要照顧父母才會無暇到埔里載水,今年3月得知被人檢舉後,才又回埔里載水,4月就被檢警查獲,但檢方將水送驗發現,他販售的地下水鐵、錳等重金屬、及氨氮檢測值均超標,彰化地檢署昨日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將巫男起訴,並向法院聲請查扣不法所得,宣告沒收不法所得681萬531元。

對外標榜「埔里山泉水」!他賣水爽賺600萬…水源全是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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