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曾任外商銀行副總裁的林姓男子,被妻子發現電腦內存有高達15.8G的自拍性愛片,還有女子疑在意識不清的情況下遭偷拍,宛如金融界李宗瑞翻版,林妻怒告林男涉嫌通姦、性侵、妨害秘密等罪,林男則反控妻子詐欺、侵占按摩球等罪,因大法官釋憲通姦違憲,加上被偷拍的女子同意和解撤告,台北地檢署22日偵查終結,全部處分不起訴。
▲外商銀行林姓副總裁被妻子告發涉嫌偷拍、性侵意識不清女子,檢察官調查後處分不起訴。(圖/資料照)
全案起因於林妻在2019年7月間,發現林男包包裡有旅館牙刷,懷疑林男外遇出軌,林男因此簽下協議,若再犯就支付妻子精神撫慰金,但2020年間,林妻用先生的筆電上網報稅時,赫然從筆電和隨身硬碟中,看到用女姓的「中英文姓名」建檔分類的資料夾。
▲林姓男子和妻子2016年結婚後,仍持續和至少2名女子發生性關係並拍片留念。(圖/記者羅志華翻攝)
林妻發現,多達15.8G的性愛影片,時間從婚前的2015年延續到婚後的2020年間,包括林妻在內,有10名女子分別與林男性愛、口交的影片,其中1女子疑似在意識不清的情況下被拍,另外還有林男鹹濕對話紀錄:「我要X爆妳的子宮」、「妳等一下要吃止吐藥喔」、「準備口腔脫臼」。
林妻不敢相信丈夫竟然如此變態,決定自行蒐證,從資料夾名稱逐一找到可能的被害人,並委由律師控告林男和2名女子通姦,另外告發林男涉嫌性侵A女、偷拍B女,但是因為大法官已經作出解釋,過去部分妨害家庭條文違憲,因此通姦部分告不成。
▲林妻(左)因為擔心有其他女性受害,因此主動告發丈夫涉嫌偷拍性侵。(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而疑在意識不清情況下被撿屍拍片的A女,則是出庭表示,當時和林男交往中,沒有印象曾被林男性侵,也知道有時候他會錄影,A女認為這是一種情趣,不覺得受害。
至於B女則證稱,多年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林男,並指認出自己的確未同意就被林男偷拍性愛影片,不過B女和林男達成和解後撤告,因此林男儘管被控多項罪名,最後仍由檢察官依法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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