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姓女子發現老公外遇小三,怒威脅小三索取金神損害賠償金等,卻反遭依恐嚇罪等判刑拘役45日,和須賠償小三40萬元。(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Pakutaso)
記者林冠吟/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謝姓女子和謝姓丈夫結婚後,卻在2018年發現丈夫外遇,怒向小三警告不得再和丈夫來往,氣憤難平的謝女不斷傳訊息給小三,威脅小三給付精神賠償金和相關款項,否則就要公開婚外情,讓小三登上地方臉書社團,不堪其擾的小三因此向法院提告。刑事部分,謝女被依恐嚇罪判處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則須賠償小三40萬元。
謝姓女子2018年4月發現丈夫和小三互傳曖昧簡訊,進而懷疑2人有不軌的婚外情,隨後要求小三刪除簡訊,並答應她不再和她老公來往。
但僅隔半年,謝女就發現小三和丈夫仍有來往,越想越氣的謝女,認為小三明知她懷孕,卻還是破壞他們家庭,侵害她的配偶權,於同年10月陸續傳送簡訊給小三,要求小三給付罰單、帳單和精神賠償等15萬元費用。
不過小三表示無力給付後,謝女傳訊息恫嚇「沒關係,我去找你先生要15萬」,更威脅小三不可以告訴謝先生(謝女老公),「如果被謝先生知道,我也讓你全家都知道」、「你的娘家你的婆家!這也是給你一個教訓」,並附上小三老公的臉書截圖等相關資訊,證明自己有能力讓小三身敗名裂。
逼不得已出面的小三和謝女協商後,將賠償金額縮減至3萬5千餘元,但小三匯款後,卻再度被謝女發現仍持續和其丈夫聯絡,氣炸的謝女狂打小三電話,要小三出面未果,直接恐嚇小三表示「去一趟樹林…發現你媽媽說的和謝先生說的有出入…你應該有先知會媽媽套好話吧~她是長輩並不想對她不敬…我依然會繼續找妳…社區. 公司. 國小……」、「你在躲…我一定告垮你,順便讓你上細說淡水,我是樹林人」。謝女的種種恫嚇行為,卻讓小三直接反告謝女恐嚇,並求償。
庭審時,謝女堅決否認有強制、恐嚇等犯行,還強調是小三自己深知理虧才會同意給付相關款項,並指出,有部分簡訊內容,小三並未看見,因此不可能心生畏懼。
刑事部分,一審法官認為謝女辯詞不足採信,依強制、恐嚇罪判其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謝女不服再提上訴,但仍被高等法院駁回。
民事部分,法官則認為,儘管謝女的配偶權遭人侵害已是事實,但仍應依法提起訴訟賠償,而非私下脅迫,可見其確實出於貪念為之,審酌其智識與經濟能力後,判謝女應賠償小三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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