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商姓保母涉虐6月大男嬰,導致男嬰腦出血引發癲癇。(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區保母商女2019年5月受托照顧黃姓夫婦的6個月大男嬰,沒想到托育第34天竟翻白眼送醫。國泰醫院診斷出腦出血轉診到北榮開刀縫了近20針,雖沒生命危險卻留下發展遲緩後遺症,商女開庭時辯稱沒將男嬰用丟的,讓一旁母親數次淚崩。士林地院22日審結,依業務過失傷害,判處商女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
50歲商女領有合格保母技術士證書,從2019年4月18日周1到周5從早上7點半到下午5點半照顧男嬰,豈料2019年5月21日傍晚,男嬰突然翻白眼、失去意識而送醫救治。醫院診斷出男嬰受到外力導致腦出血傷勢,判斷是經多次撞擊所造成。
今年1月21日開庭進行審理,傳喚證人男嬰阿嬤、父親及母親進行交互詰問。阿嬤表示,當初媳婦當初找到商女當保母時還很高興向她說「這個保母好厲害,可以邊顧孩子還能煮整桌菜。」但沒想到才過一個多月而已小孫子發生意外。阿嬤在庭上也說到事發當下商女態度相當柔軟,多次道歉跟她解釋「因為她排便不順有吃益生菌,所以顧小孩中途會想去上廁所才會將孩子用丟在床上」,阿嬤眼角泛淚說,發生這種事情心真的很痛!
審理時商女面對法官問是否認罪,仍做無罪答辯,甚至稱男嬰的傷勢有可能是父母親使用安撫椅、安全座椅造成,因為她曾聽說男嬰父母使用的安撫椅為二手的加上每天都是由爸爸開10幾分鐘的車程往返,認為也有可能是顛簸路程導致男嬰腦傷。
▼男嬰父母問保母一天摔幾次孩子,商女則回1-2次。(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經法院函詢台北榮民總醫院使用上開安撫椅是否可能造成腦傷,院方函覆表示,安撫椅上正常搖晃無法造成如此嚴重的硬腦膜下出血及腦傷,嬰兒安全坐椅只要正常使用,行車顛簸或頻繁煞停造成硬腦膜下出血及腦傷,在臨床實務上從未遇過也沒有聽聞過等語。
同時進行早期療育的復健診所函覆,按照榮總轉診紀錄顯示,是位有創傷性腦硬膜下出血的男嬰,有明顯軀幹與肢體無力的症狀,經過約略半年不是很規律的早期療育,病童進步到可以腹部離地爬,扶牆站立幾秒,但還是有全身肌力不足、整體發展慢、肢體協調性差、感覺統合較弱的情形。約1歲半時重啟治療,這時病童步行能力有較大進步,也開始能以簡單詞彙表達,然而原本的肌力、整體發展、肢體協調性、感覺統合依然較同齡小孩有明顯落後。
最後復健診所表示在專業範圍內,僅能夠回覆黃姓病童在肢體方面將來很可能有遲緩或減損的現象存在,但是如果能夠積極進行長期早期療育的話,雖不能恢復原狀但是有能改善其減衰效用的可能性。
法官根據診斷紀錄與鑑定報告後,認定男嬰的傷勢,是頭部遭受人為大力、劇烈搖晃所造成,並非自行招致,也可排除係跌落或先天性疾病導致,且商女是男嬰的唯一照顧者,審酌無證據顯示商女為故意、蓄意,或以殘忍、暴力或極為輕忽等重大過失手段,併審酌商女犯後未坦承犯行、迄今也未能與男嬰父母等達成和解,全案依業務過失傷害,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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