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內湖區5個月大男嬰,遭親生母親同居人虐待,導致右股骨螺旋狀骨折。(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內湖區驚傳1名5個月大男嬰遭虐!27歲陳姓男子因22歲同居女友不在家,獨自照顧男嬰,但僅因他個人情緒不佳,竟基於對兒童傷害故意,將男嬰的大腿拉到頭部,導致男嬰右股骨螺旋狀骨折。士林地檢署依傷害罪將他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根據起訴指出,陳男與育有男嬰的林姓女友交往,但去年11月24日上午7點許,陳男獨自一人在家中照顧男嬰時,因見到男嬰躁動哭鬧,導致他情緒煩躁,竟將男嬰的右腿拉扯到頭部位置,男嬰遭拉扯後因疼痛不斷哭鬧,直到母親返家緊急將他送醫。
經醫院診斷發現男嬰遭陳男拉扯導致「右股骨螺旋狀骨折」,且同時通報家暴防治中心,陳男與林姓小媽媽也都遭移送法辦。偵查時,陳男辯稱「我是不小心拉傷他的」,並強調不是故意虐嬰。
同時涉案的林姓母親則辯解,「男嬰的傷可能是陳男造成的」檢察官難認林女有傷害的行為,認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陳男則依傷害罪被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依《兒少福利保障法》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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