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陸委會「養老統戰」 國台辦:不要威脅恐嚇台灣民眾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圖/記者陳政錄攝)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圖/記者陳政錄攝)

記者任以芳/北京報導

從10月1日起,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胞可參加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陸委會呼籲,居住證是大陸削弱其主權的統戰作法。對此,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今(23日)指出,民進黨當局不要對凡是對台胞有利的事情,一概反對,蓄意抹黑,威脅恐嚇台灣民眾。

朱鳳蓮表示,民進黨當局對大陸方面關心照顧台胞一貫抱持陰暗心理,凡是對台胞有利的事情一概反對,動軋攻擊抹黑、蓄意誤導甚至威脅恐嚇台灣民衆。政策好不好,台胞最有發言權。大陸各地方各部門將一如既往把對台胞同等待遇政策落實好,紮紮實實地把對台胞的關心照顧落到實處。

關於最新政策,朱鳳蓮介紹,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台的這項政策,是進一步細化落實台胞同等待遇的一件好事、實事。台灣居民居住證是大陸爲便利在大陸工作生活台胞享受基本公共服務而制發的身份證件。

▲▼ 養老院,照護之家,老人,輪椅。(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已就業或無就業台胞,可持居住證參加北京當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朱鳳蓮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醫保局2019年11月出臺的《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規定,爲保障台胞在大陸依法享有同等的社會保險權益,無論是已就業台胞,還是尚未就業的台胞,都可持居住證參加當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朱鳳蓮進一步稱,台胞參保後,如果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條件前離開大陸,可選擇保留帳戶,以便再次來大陸就業或居住時繼續繳費;也可選擇由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保關係,一次性提取社保個人帳戶儲存額。已在台灣參保的台胞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不參加大陸的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朱鳳蓮強調,這些靈活務實的做法,是大陸主管部門在認真聽取和積極研究台胞意見基礎上作出的安排,充分體現了大陸各有關部門不斷完善保障台灣同胞福趾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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