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吃櫃姐,2人下場要賠60萬元。(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人妻發現丈夫與已婚的小三曾5度上摩鐵激戰,一怒之下將2人告上法院。小三稱自己是在人夫的溫柔攻勢下「犯了不該犯的錯」,也曾和正宮道歉,請求法院能酌減賠償金。一審法院判人夫與小三應連帶賠償百萬,日前二審判決出爐!
人妻主張,丈夫與小三曾在2019年12月28日以及2020年2月6日、2月28日、3月14日、4月9日分別到3間旅館、摩鐵發生性行為,2人暗通款曲時間長達9個多月,不只侵害她的配偶權,也讓她精神上大受打擊,決定提出訴訟,向丈夫、小三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
針對控訴,人夫同意妻子的請求;小三則稱,跟人夫於2019年5、6月間是普通朋友,從7月開始變成男女朋友,朋友時就知道人夫已婚,卻在人夫不斷的溫柔攻勢下犯了不該犯的錯,她在2020年7月時就已經深感自身錯誤,而向正宮至上歉意,面對正宮提出訴訟,她也坦然接受並深刻悔悟,只希望法官針對撫慰金部分能從輕裁量。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小三明知人夫有老婆,還與他發生婚外情,導致正宮需要進行心理治療,另外,審酌人夫資歷頗豐,判2人應連帶賠償正宮100萬元;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審酌,小三擔任百貨公司櫃姐,曾申請紓困貸款、房屋貸款也還沒繳清,改判她與人夫應連帶賠償正宮6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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