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台中「7條件」開放內用!盧秀燕:做不到最重罰1萬5千元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中央宣布7月27日起降為2級警戒,六都當中只剩台中尚未表態要開放餐飲內用,市長盧秀燕24日表示,為了讓市民安心生活,市府經過審慎評估,決定採用限制性開放,不過一切都依照中央指引辦理,包括設置隔板、實聯制,餐桌間要有1.5公尺社交距離,管控容留人數,公筷母匙,餐飲人員要加強清消和戴口罩、量體溫,此外,市府也會加強稽查。

台中市長盧秀燕、經發局長張峯源等人下午召開疫情記者會,盧秀燕上午巡視快打站受訪時原本表示,這次決策比較困難,儘管昨日是第6天加零,但能否繼續維持零是很重要的觀察指標,部分縣市仍禁止內用,需要觀察人潮是否流動至其他縣市,所以這次評估作業會考慮比較多,不過下午終於鬆口,餐廳採取限制性開放內用。

張峯源說,開放內用管理措施完全是依照中央指引,除了相關規範之外,在管理部份,夜市、市場及百貨賣場須設有社交距離宣導員加強宣導,負責人落實管理,市府也會加強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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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裁罰部份,一旦發現未戴口罩、未辦理實聯登記、未公告場所容留人數、現場人數超過公告容留人數以及未辦理體溫量測者,處以3000元至15000元罰鍰。

▲▼台中餐廳開放內用。(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台中餐廳開放內用。(圖/記者鄧木卿翻攝,下同)

▲▼台中餐廳開放內用。(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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