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拍表妹下體,並將不雅照存進雲端。(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記者陳雕文攝)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玩弄未成年的表妹下體,還拍下多張照片並上傳到雲端相簿,作為個人欣賞用,Google偵測到不雅照,立即將影像下架,並通報我國刑事局,最後成功抓到「攝狼」,原以為把檔案存雲端就神不知鬼不覺的男子簡直嚇壞,只能乖乖就逮。
根據Google的「防制網路兒少性虐待內容措施」,使用者不得利用任何Google平台/服務儲存或分享兒少性虐待的不當內容。Google利用自動化偵測工具,24 小時全年無休進行審查,並開放第三方和使用者檢舉。一旦Google發現這類內容,就會向美國國家失蹤兒童及童工保護中心 (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and Exploited Children,NCMEC) 回報。再由該中心通知世界各地的執法機關。
Google於去年發現,年僅20歲的男子(化名阿倫)在3個雲端相簿裡儲存多張不雅照片,甚至還有以手掰開下體的畫面,相當噁心,因此主動下架所有照片並通報NCMEC處理。
▲Google會24 小時全年無休進行審查,並開放第三方和使用者檢舉。(圖/翻攝自Google雲端硬碟)
我國刑事局接到NCMEC的情資後,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於去年10月持搜索票到阿倫的家中查扣電腦與手機,又發現一堆不雅照,警方也懷疑阿倫涉嫌「指侵」表妹,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猥褻及違反兒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送辦。
阿倫坦承,曾利用全家出遊的機會,趁著表妹熟睡,掰開她的雙腿拍照,但只是對性充滿好奇,並沒有性侵表妹,也沒有將照片外流;檢方勘驗照片,多數是表妹熟睡時的畫面,有露出部分內褲但是沒有特寫在下體,尚不構成猥褻。
其餘下體裸露的照片,完全看不出被拍的人是誰,也沒有拍到臉部特徵,加上阿倫的家屬又拒絕透露表妹及其家人的聯繫方式,無法得到回應,難以查證真實身份,且無證據顯示不雅照被散布的情事,罪嫌不足,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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