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生產水素水公司夫妻跟女住持非法吸金3千多萬元遭起訴。(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羅姓、郭姓夫妻經營生產「水素水」公司,竟找朱姓副總設計年息高達62%的投資專案,再找南投藥師山徐姓女住持投資。徐女幫找信徒親人一起投資,20人共拿出3577萬元,最後卻發現對方是非法吸金。羅等3人遭依銀行法起訴,但徐女2年前已死亡,郭女今年4月也去世,法官針對郭女部分日前做出公訴不受理判決。羅男部分則另案審理中。
羅姓男子與郭姓女子從商多年,除在新竹經營生產「水素水」公司外,也開設多家公司,並在多個社團十分活躍。羅姓夫妻多年前就是南投縣草屯鎮藥師山佛寺信徒,並分別有「玄澤」、「緣主」法號。
羅、郭2人與水素水公司朱姓副總經理3人,明知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也不得以借款、收受投資或使加入股東等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人收款或吸收資金,並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紅利、利息或其他報酬。3人共謀,先由朱男利用本身曾擔任過銀行分行經理,擬定水素水公司投資方案,內容為「每單位1 萬元,投資期限2 年,2 年後本金全數償還外,另再支付125%利息,換算年息為62.5% 。」
羅姓夫妻2015年6月間前往南投藥師山佛寺找法號「心嚴」徐姓女住持,遊說投資。他們向徐女說明,「水素水」可抑制氧化及老化,並塑造不利於癌細胞生長環境。台灣地區水質較日本優良、成本也低於日本,公司已與日本博技研株式會社社長山田芳博簽訂合作契約,預計在台設置「水素水」生產工廠,並由日方提供技術指導。
2人還說,對方未來會將其日本、孟加拉、馬來西亞及大陸地區等國訂單轉交給他們,之後預計銷往54個回教國家。每罐「水素水」利潤可達20元至60元不等,但欠缺資金購買生產設備。
徐女不疑有他,還找來親人與弟子一起投資共3577萬元。最後,羅姓夫妻與朱姓男子遭認定非法吸金,依違反銀行法送辦,並遭台中地檢署起訴。
然而,徐姓女住持在2019年3月已死亡,郭女也因為今年4月死亡,台中地院日前做出公訴不受理判決。至於羅男與朱男部分,目前仍由法院另案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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