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林姓夫婦疑將親生雙胞胎的弟弟虐死,遭檢方提起公訴、求處重刑。(圖/記者高堂堯翻攝)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竟有為人父母者將自己親生骨肉當成「狗」和「蟑螂」凌虐致死!南投林姓男子和其徐姓妻子僅因3歲幼子不願講話、大小便時無法表達,竟將他關進浴室睡覺吃飯,不時以油漆刷等棍棒物毆打、綑綁或蒙眼,還以「狗」、「打不死的小強(即蟑螂)」等辱罵訕笑,為時近4個月,致林童頭部多次撞擊牆壁等硬物而重傷死亡,令人髮指行徑在夫妻倆的line紀錄全露餡,檢方直斥「孩子非任何人的財產與附屬品!」今依殺人罪嫌將2人提起公訴,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37歲林男在印刷廠工作,徐姓妻子無業,夫妻倆3年前生下雙胞胎兄弟,將當中的弟弟交由林男父母照顧;去年12月底因阿嬤生病,夫妻倆將么子接回南投市住處, 但林童適應不良還出現退化現象,除語言發展遲緩,也常會在褲子上大小便,引發林姓夫妻不滿,自今年1月起每隔2到3天,林男就持木製鍋鏟、黑色油漆刷等毆打么子,力道大到林童屢次重心不穩,頭部撞擊牆壁、桌腳或地面,導致走路無法平衡、甚至眼鼻變形,徐姓妻子卻因擔心捲入虐兒案,選擇視而不見,也未曾帶兒子就醫。
2人還動輒以「狗」、「啞巴」辱罵林童,要求他像狗一樣聽話才讓他吃飯,卻又讓他吃不飽,徐女還曾在早餐加入大量辣油要他吃,或依林男指示以毛巾等綁手、黑色口罩矇眼、要求久坐小板凳上等他打瞌睡時摔倒;2月底起變本加厲,不但要林童晚上在餐桌趴睡或睡紙板,3月起還把他關進浴室飲食起居,林童身心嚴重受創。
▲南投林姓夫婦疑在一家四口住處將親生雙胞胎的弟弟虐死。(圖/資料照片,記者高堂堯翻攝)
至3月21日上午11時許,林男又因林童不吃飯喝水下手痛毆,極度虛弱的林童頭部再次被推撞牆壁,引發急性腦出血而昏迷,林男才開車將孩子送醫急救;但林童因頭部遭受反覆性鈍性傷撞擊、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中樞衰竭,搶救近12天後仍宣告不治;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並扣得林男的手機、木製握把都已打斷的黑色油漆刷1把。
幸林姓夫妻的惡行都在通訊軟體上留下鐵證:2月8日林童挨打後頭部撞擊桌腳、眼部瘀腫視線不清,林男不當回事,還傳LINE訊息給妻子,稱林童為「打不死之小強(即蟑螂)、生命力極強」;徐女也曾將林童眼部蒙著黑色口罩、坐在椅子上之照片和嘻笑貼圖,以line傳給林男,並以戲謔口吻稱「這個好笑」,讓2人到案後無從狡辯、俯首認罪。
檢方在起訴書中痛陳,子女之生命源起於父母,但非任何人之財產與附屬品,縱使親如父母亦無權可決定其生死,孩子雖無法擁有選擇父母的權利,父母即負有守護孩童成長及避免其受不當侵害的責任,孩童絕非父母情緒出口之宣洩出口;而林姓夫妻對林童之凌虐時間之長、手段之多,傷病了不讓孩子就醫治療等諸多消極行為和輕蔑態度,彷彿他不是親生骨肉,未滿3歲之孩童何辜承受這一切痛苦。
檢方據偵查結果,認定林姓夫婦惡性重大,除依刑法第15條第1項(不作為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普通殺人罪)、刑法第286條第1項(對於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等提起公訴,也建請法院就被告2人所為犯行,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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