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突擊虎尾鎮墾地里某處工廠,查獲除非法從事溶解面板更散發化學異味破壞環境。(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陳情,指出虎尾鎮墾地里某處工廠,除非法從事溶解面板更散發化學異味破壞環境,環保局獲報後昨(28日)派稽查員前往,先以無人飛行機蒐證後,鎖定目標再與警方合作入場查核,當場查獲該工廠非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全案正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中。
雲林縣環保局指出,稽查人員至該工廠周界聞到不明化學異味且大門深鎖,立即請求當地派出所員警協同入廠查察,發現現場正在進行非法處理事業廢棄物,該工廠所購置廢電路板、廢螢幕、廢主機板等混合五金廢料,利用加熱廢電子零組件,以強酸溶解提煉貴重金屬物質,並熔煉成塊狀,變賣牟取暴利,過程產生大量黑煙和強酸廢料嚴重汙染環境。
▲該工廠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且廠內堆置大量廢電路板、35桶廢酸液,還有十餘桶瓦斯爐、大鍋與快速爐。(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經環保局調查發現,該工廠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且廠內堆置大量廢電路板、35桶廢酸液,還有十餘桶瓦斯爐、大鍋與快速爐,2名工人雖坦承以強酸混合五金廢料、廢電子零組件等,加熱並過濾溶解液後提煉金屬,卻辯稱僅在微解封期間短暫不法,環保人員依現場跡證研判其所述並不相符,針對該廠除立即命令停工外,現場機具設備等由警方當場扣押並移送法辦。
▲該工廠所購置廢電路板、廢螢幕、廢主機板等混合五金廢料,利用加熱廢電子零組件,以強酸溶解提煉貴重金屬物質,並熔煉成塊狀,變賣牟取暴利。(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環保局強調,此案涉及嚴重汙染環境情節重大,該工廠逕行從事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作業及未經許可貯存事業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暨第46條規定,陳姓負責人與林姓、劉姓工人等3人依法規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將續查汙染範圍與不法獲利。
雲林縣環保局副局長黃富義表示,告誡從事非法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業者,應立即停止,切勿再心存僥倖,倘經本局查獲將依法嚴懲,呼籲民眾如有發現環境異常情形,請立即撥打環保局24小時免付費報案專線0800-556-003,於微解封期間,環保局仍不懈怠查緝污染源,共同守護家園。
▲該工廠所購置廢電路板、廢螢幕、廢主機板等混合五金廢料,利用加熱廢電子零組件,以強酸溶解提煉貴重金屬物質,並熔煉成塊狀,變賣牟取暴利。(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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