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勢喊:歷代縣長貪汙最嚴重就是卓伯源! 彰化市長下場慘了

▲彰化市公所扇形車庫綠廊道完工,將舉辦3天市集活動。(圖/翻攝自林世賢臉書)

▲彰化市長林世賢稱卓伯源是歷任縣長中貪汙最嚴重的,挨告誹謗罪,二審判決出爐(資料圖/翻攝自林世賢臉書)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彰化市長林世賢2019年底於總統候選人蔡英文、立法委員候選人陳秀寶聯合競選總部成立時,上台表示「我們不要忘記,我們歷代縣長貪汙最嚴重的就是卓伯源」,遭彰化縣前縣長卓伯源怒告誹謗。林世賢一審被依誹謗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卓認為判太輕再上訴,二審判決出爐!

判決指出,林世賢向法官辯稱,自己的言論是依據相關媒體報導查證而來,演講時並沒有要誹謗的意思,而是出於自勉,同時提醒民眾要選擇清廉的代表。他指出,卓伯源擔任彰化縣長期間,曾因貪瀆弊案遭司法機關偵查、搜索,卓的胞弟也因弊案遭判刑定讞,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強調自己的評論為可受公評事項,並沒有惡意。

卓伯源則將林世賢發表演講的臉書直播、直播連接YouTube的畫面截圖座位證據,並強調自己沒有任何貪汙犯行,且針對部分媒體的不實報導,也都有了澄清啟事,認為林世賢的言論已經貶損了他在社會上的評價。

彰化地方法院認為,判決書早已上網公開,卓伯源有沒有被判刑,在查證上應該沒有難度,且林世賢明知道是卓伯源的弟弟遭判刑確定,卻仍以2010年至2015年間的相關報導,指稱卓伯源是歷屆彰化縣長貪汙最嚴重的,與事實並不相符。

法院審酌,林世賢先後擔任彰化縣議員、彰化市市長,深知對公務員來說「貪汙」是非常嚴厲的指控,卻仍在選舉造勢場合中發表這樣的言論,依照誹謗罪將林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不採信林世賢的說詞,審酌他否認犯罪,犯後態度不佳,至今都沒有跟卓伯源達成和解,取得卓的諒解,來彌補卓名譽上所受到的損害,決定改判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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