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柔道國家代表隊王機春涉嫌性侵2名女學生。(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前柔道國家代表隊成員王機春(왕기춘)曾在2008年北京夏季奧運時摘下銀牌,一度為南韓柔道界的明日之星,豈料2017至2019年時在自家、車上,以及其經營的柔道館內多次性侵2名未成年女徒弟,遭到大韓柔道會永久除名,昨(29)日更被以違反青少年保護法而遭大法院(最高法院)宣判6年有期徒刑定讞。
根據韓媒《中央日報》,南韓大法院3部主審法官安哲相(안철상)於29日維持一、二審的判決,以涉嫌違反青少年保護法(權力型性侵)的罪名,宣判王機春有期徒刑6年定讞,儘管王機春在法庭上不斷主張被害者也同意發生性關係,不過法官卻認為王機春利用身為教練的權勢與身材上的優勢,強迫被害者發生性關係。
報導指出,王機春2017年2月26日在自己經營的柔道館內,性侵當時年僅17歲的女學生A某,2019年2月將魔爪轉移至另名女學生B某,不過性侵未遂,同年8月至2020年2月,以「買漢堡給妳吃」、「幫我做家事」等理由呼叫B某至家中或車上強制發生10次性關係。
法官表示,由於被害者擔憂自己的身份遭外洩,因此時時刻刻處於高度恐懼之中,且患有睡眠障礙、社交障礙等。
隨著大法院宣布其6年徒刑定讞,依據南韓《體育人福祉事業規定》第19條的規定,王機春自此喪失摘銀所保障的領取體育年金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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