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籍邢姓男子覬覦鄭姓地主變賣土地獲利,夥同李姓等4男分持棍棒將鄭姓地主強押上車,再以棍棒、電擊棒痛毆,逼簽150萬元本票才獲釋。(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新北市籍邢姓男子在2016年6月間獲知鄭姓地主變賣土地獲利竟起盜念,夥同李姓、石姓、陳姓與李姓少年等4人分持滅火器、棍棒與電擊棒等兇器,在桃園市八德區強押鄭男上車至新北市鶯歌區某民宅,矇眼痛毆,對鄭恫稱「不簽就要讓你死、不交錢就把你埋了」,強迫鄭簽立4張共計150萬元本票才獲釋;主嫌邢男逃亡5年日前落網,檢方偵結依加重強盜罪嫌將邢男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48歲的邢姓男子於2016年間獲知桃園市八德區鄭姓男子變賣一筆土地獲利,竟夥同李姓、石姓、陳姓男子與李姓少年等4人,在當年6月19日凌晨3時許分乘4輛轎車與機車,在八德區大福街某超商前將鄭男攔下,邢男發號施令,「若鄭不上車就打他」,同夥分持棍棒、電擊棒與滅火器等物圍毆鄭男,並強押鄭男上車,以眼罩矇上雙眼強行擄走,同時也將鄭同行之黃姓友人一併押走。
鄭男被邢男等人強押至新北市鶯歌區國中街某民宅後,將鄭與黃姓友人分別押入不同房間,其中不詳人士持棍棒、電擊棒圍毆鄭男,還以手銬銬住控制行動,導致鄭男身體多處受創,其中石姓男子將鄭眼罩拿下,逼迫其簽立4張共計150萬元本票,並恫稱「不簽就要讓你死、不交錢就把你埋了」等語,待鄭男心生畏懼下簽立本票後,才陸續將2人釋放。鄭獲釋後向警方報案。
檢方查出,同案李姓與石姓男子因本案經高院判刑確定,另同案陳姓男子則因死亡獲不起訴,同案李姓少年經桃園少年法院判刑確定,但主嫌邢男犯案後逃逸被通緝,今年上半年才被追緝到案。
邢男到案後坦承犯案,其餘受刑人則指證由邢男邀約對鄭姓地主共同毆打後強迫簽立本票之事實,桃檢認為,邢男所為已觸法刑法330條第一項之加重強盜罪嫌,依加重強盜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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