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職業駕駛人審驗與高齡駕駛人駕照換發均可展延至111年1月26日前辦理。(圖/嘉義區監理所提供)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27日調整疫情警戒為第二級,須體檢的駕駛執照定期換發與審驗,期間落在第三級警戒期間 (110年5月15日至7月26日)者,審驗及換發期限得展延至111年1月26日。
嘉義區監理所表示,依照交通部公路總局發布「因應民眾受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影響之各項公路監理業務權益說明」,道安講習、職業駕駛執照審驗得展延至入境、檢疫、隔離結束或治癒出院後6個月內參加講習,視同未逾期,配合防疫措施致逾期審驗者,可撤銷免罰;須體檢之高齡或職業駕駛人駕駛執照定期換發與審驗,展延至全國各地三級以上警戒防疫規定均解除後6個月內完成換發者,視同未逾期。
該所進一步說明,三級警戒期間受影響未辦理者,將於8月份起陸續寄發通知,提醒駕駛人辦理審驗或換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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