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姓外送員違規闖紅燈迴轉遭攔查,當下拒簽罰單,並於事後提出行政訴訟。(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湯姓外送員2020年12月20日晚間7時許,送餐行經北市內湖區東湖路、康樂街口時,因違規闖紅燈迴轉,遭警方攔查,開罰1800元,怎料,他當下卻拒簽罰單,並於事後提起訴訟,主張自己是未遵守標線,而非闖紅燈。對此,士林地院勘驗警方密錄器畫面後,不採信湯男說詞,駁回告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湯男主張,事發當時他是超越停止線、緊鄰雙黃線末端迴轉,尚未伸入口,應是「不遵守標線指示」,而非闖紅燈,因此要求撤銷處分。
開單曹姓員警提出密錄器影片,畫面中可見到,曹員向湯男表明「前面紅燈啊,現在還70幾秒耶」,湯男回答「OK」,接著說「沒有啦,我已經三點了,再三點應該就…這個開單開下去應該就是扣三點,然後六點是...」,而曹員聽完則回答「半年兩次駕照會吊扣喔」。
聽完曹員解釋,湯男再問「可以看影片嗎?拒簽的話寄到地址.....呃,違規事實影片,拒簽會怎麼嗎?那我可能會去申訴,申訴要求看事實影片」,曹員則回應「事實影片,你(湯男)違規我就攔你下來啦,(申訴)不會過」。
湯男則表示「沒辦法我就只能這樣啦,我前面已經三點了,拒簽可以嗎?」接著曹員再提醒「你(湯男)不簽還是會扣三點,因為你(湯男)闖紅燈啊」。不料,湯男竟回「唉我不管啦我現在車上有餐啦,真的拒簽了啦」等語,隨後曹員便放他離去。
不過,法官勘驗密錄器影片,發現湯男對於違規事實曾表示「OK」,且曹員攔查期間曾三度請湯男回頭確認號誌為紅燈無誤,且湯男當時表示「我已經扣3點,再3點應該就吊扣了,我要拒簽,我會去申訴,總要申訴看看會不會過嘛!」,隨後拒簽拒收罰單離去,綜合相關事證後,不採信湯男說詞,最終駁回其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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