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王中平余皓然之子韓靖違反藥事法買進50盒電子霧化煙彈 。(圖/翻攝自Facebook/韓靖)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藝人余皓然和王中平(本名韓志偉)夫妻之子韓靖,去年以新台幣2000元向不知名男子購買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電子霧化煙彈50盒,並以航空貨運快遞方式從大陸地區輸入,經台北關人員開箱查驗依違反《藥事法》移送偵辦。士林地檢署考量韓靖坦承不諱,且無犯罪紀錄,態度良好予以緩起訴處分,須向公庫支付1萬元。
根據緩起訴處分指出,24歲高顏值韓靖去年12月16日前某日,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的B男子以新台幣2000元購買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霧彈50盒。
▼王中平之子韓靖,從大陸買進含有尼古丁煙彈。(圖/翻攝自Facebook/韓靖)
B男子再委託不知情的國際運通有限公司,向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申報輸入快遞貨物1批,以空運快遞方式從大陸輸入未經核准禁止輸入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電子菸。
去年12月16日,台北關人員在桃園機場快遞貨物專區開箱查驗,發覺實際來貨竟是電子霧化煙彈而不是申報單上填寫的「電子菸」,經送檢驗發現這些煙彈含有尼古丁成分,航警依藥事法移送。
韓靖警詢、偵查時坦承不諱,檢方認韓靖偵查中能坦然面對,並直承犯行,庭訊態度佳,考量僅因一時失慮,方肇犯行,歷此司法偵查程序有所警惕,應當予以韓靖啟新機會,予緩起訴處分,期限1年,須支付公庫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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