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某診所遭舉報涉嫌詐領健保費,地檢署指揮市調站、健保署南區分處進行查辦。(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市某診所涉嫌詐領健保費情資,日前由嘉義地檢署陳靜慧檢察官指揮嘉義市市調站、健保署南區小組人員偵辦,該案經專案小組查訪、蒐證後,於民國110年8月4日8時許,由專案小組持搜索票至該診所等2處所執行搜索,扣得相關物證,並傳喚黃姓、鍾姓被告2人及相關證人等,黃姓、鍾姓2被告隨後被聲押獲准。
檢察官漏夜偵訊後,察覺鍾姓被告為嘉義市某診所負責人,與該診所醫師即黃姓被告,共同基於詐領健保費犯意聯絡,自99年起,在該診所內,明知患者係按月就診慢性病患,卻以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方式申報;又未對病患進行居家訪視,卻申報居家訪視費用等虛報點數之相關不實方法,10餘年來,換算詐領健保醫療費用高達上千萬元。
陳檢察官認黃姓被告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4條、第215條之偽造文書罪嫌、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已裁准。
嘉義地檢署呼籲,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為國家重要政策及人民重要資源,相關醫療院所均應覈實申報費用,倘有不法詐領國家經費損害民眾權益,該署定依法訴追,以維全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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