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慶大房王月蘭千萬捐贈人權團體竟遭課百萬稅金 名律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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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月蘭的千萬捐贈竟遭課百萬元稅金,恐怕有違憲之虞。(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知名律師李永然在擔任「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獲得「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以大媽王月蘭的名義,捐贈1千萬元給予協會。但王月蘭過世多年後,國稅局竟認為此筆捐贈為法律上的「贈與」行為,而課與1百萬元的稅金。案經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後,李永然認為本案有違憲之虞,決定向司法院聲請釋憲。

本案因李永然與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長子、「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熟識,因此王文洋才會以王月蘭的名義捐贈。捐贈行為於2010年底發生,王月蘭於2012年7月過世,但中華人權協會卻在2017年間收到國稅局發出的補稅單,要求協會補納這筆「贈與稅」1百萬元。協會隨即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國稅局課稅無理由,因此撤銷稅單;但案件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後,最高行政法院卻改判協會敗訴,必須補納稅金。

對此,李永然律師認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1013號判決,所根據的《遺産及贈與稅法》第7條第1項但書第3款,以及同法第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顯然違反我國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課稅要件法定原則、租稅平等原則、信頼保護原則等相關基本權保障,因此李永然決定代理協會,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案。

以下為李永然部落格的內容:

李永然律師於擔任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期間,因與王文洋先生相識,王文洋先生的大媽王月蘭女士在支持中華人權協會的理念下捐贈1000萬元,然而這種「捐贈」的行為,卻硬被國稅局當成「贈與」而課徵「贈與稅」,王月蘭女士往生後留有遺產,然國稅局卻不針對王月蘭女士之遺產執行「贈與稅」,竟然向中華人權協會徵討,中華人權協會因此進行行政救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華人權協會勝訴,但最高行政法院卻直接改判中華人權協會「敗訴」,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於是於民國110年8月4日無償義務代理中華人權協會針對此案提出釋憲申請,以尋求公平正義。

(取自「永遠自然─李永然律師部落格永遠自然─李永然律師部落格」)

▼李永然律師撰寫釋憲聲請書。(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獄政人權影音專訪--李永然律師。李永然 (圖/記者季相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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