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多地嚴打囤貨漲價「發疫情財」 鄭州喊話:最高罰2150萬

▲江蘇農貿市場。(圖/CFP)

▲江蘇常州市場檢查物價囤貨情況。(圖/CFP)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南京祿口機場爆發的本土疫情已蔓延至17省市,疫情嚴峻使得部分地區採取高度封控措施,連帶受影響的便是民生必需品及食材的保障供應價格浮動。對此,大陸多地政府陸續發聲,要嚴禁亂漲價及嚴查違法行為。據了解,連續經歷暴雨及疫情的河南鄭州便強調,違反價格法律法規行為,最高可處500萬元人民幣(約2150萬元新台幣)的罰款。

▲江蘇農貿市場。(圖/CFP)

▲江蘇菜籃子工程保障供應疫情下的食材。(圖/CFP)

《中新經緯》報導,近日針對網民反映,個別菜場有亂漲價現象,南京市場監管局副局長黃明春稱,堅決打擊借疫情之機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已啓動執法檢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確保南京市場價格秩序穩定運行。

揚州市場監管部門自7月28日起檢查超市、農貿市場、藥店共計3041次,發放價格自律公開信3300餘份,發出行政告誡書3份,處理價格投訴舉報和咨詢256件,對檢查巡查中發現的價格違規行為當場責令整改。

形成二次傳播的湖南張家界及湖南省也先後發出通知嚴查囤貨及哄抬物價等行為。湖南商務廳相關負責人呼籲,全省物資儲備充足,市民無需搶購囤貨。

受到災情及疫情疊加衝擊的河南鄭州,目前出現本土確診病例17例、本土無症狀感染者72例。對此,鄭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出通知,將對違反價格法律法規行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並及時曝光典型案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最高可處50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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