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的電子腳鐐,配戴的假釋犯其實再犯率很低。(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劉昌松、吳銘峯/台北報導
越南籍吳姓失聯女移工日前在桃園濱海遭人殺害,疑似遭性侵,警方逮捕嫌犯王姓男子,發現他戴電子腳鐐、仍在假釋監控期間,行蹤全被GPS紀錄卻還大膽行凶。法務部保護司長黃玉垣指出,兇嫌犯案時間並非電子腳鐐的監控時間,但會針對本案進行研議。
據了解,本案兇嫌王姓男子年約50歲,曾犯下多起性侵案件,遭判刑超過20年定讞,入獄服刑超過10年,直到去年才獲得假釋。但因評估其再犯率高,因此假釋後配戴電子腳鐐,進行監控。
對於王男再度犯案,法務部保護司長黃玉垣指出,一般性侵假釋犯接受電子腳鐐監控,主要是針對有高度犯案可能的夜間進行監控,大部分都是晚間10點到隔日清晨6點進行監控。本案王男因工作特殊,下班時間較晚,有向觀護人提出請求變更監控時間,王男最後被監控的時間是晚間12點到隔日清晨6點。王男是監控時間以外犯案。
黃玉垣進一步指出,電子腳鐐監控的方式,早在外國實施多年。我國因立法院於2005年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案後,在2006年開始使用電子腳鐐監控性侵假釋犯。一開始的電子腳鐐為RFID(無線射頻辨識)技術,但在2012年間已經改採GPS(全球定位系統)設備,紀錄被監控人的行動軌跡,這有助於判斷被監控人於指定時間是否停留或離開特定地點,或記錄受監控人行動時所經過的區域與時間,以此判斷受監控人是否確實遵守檢察官所下的宵禁命令、限制住居處所命令或遠離禁止出入場所命令。一開始的電子腳鐐為2G系統,目前隨著科技發展,已經發展到4G系統。目前被監控人約100多人。
而黃玉垣也補充,其實破壞電子腳鐐的案件並不多,配戴電子腳鐐又再犯案的機會極少。目前統計2006年1月份實施監控,到今年6月為止,15年來施以電子監控共1501人,保護管束期間再犯性侵案件有13人,再犯率僅為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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