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女變造兒子就醫收據,到超市佯稱小孩在這吃壞肚騙到2475元,法院判她拘役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吳姓女子於2020年12月間,變造兒子的就醫證明,拿到北市某超市佯稱,小孩吃了這裡的三明治火腿後拉肚子,以此詐得醫藥費,幾天後又以同樣手法想再騙錢,但這次被店員識破報案,北院查出,吳女先前有多項偽造文書、詐欺前科,依變造私文書罪、累犯,判她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吳女於2020年12月5日,將兒子先前的就醫收據變造日期、金額,再拿到超市去說,小孩在這吃壞肚子送急診,店員受騙賠了2475元;吳女詐騙成功幾天後,又以同樣手法變造收據,這次更開口要求8680元醫藥費,店員越想越不對勁、拒絕給付,之後到警局報案。
吳女於審理中坦承犯行,法院查出,她在本次詐騙前,有多項偽造文書、詐騙前科,判刑1年3月,直到2016年4月才因縮短刑期出獄,但考量本次犯案與前科間隔已久,裁量不以此加重刑期,而她二度詐騙超市店員,依變造私文書罪、累犯,判刑5月,成功騙到的2475元也應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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