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邀嫩妹躲雨拐回家性侵! 床上求愛「堅持不戴套」:懶得拿

▲桃園市張姓男子被指控對同居女友之女兒性侵,檢方查無違反其意願之行為,偵結不起訴。(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小夏(化名)遭林男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20多歲女性小夏(化名,下同)一日和友人在台南四草大橋看海景,因當天下雨又沒帶傘,答應開車經過搭訕的林姓男子上車躲雨,之後再隨林男回家,未料卻遭對方性侵。她因擔心受傷害也怕懷孕,提議對方戴保險套,她就當作一夜情,但林男精蟲衝腦,連套都懶得拿,不顧女方意願直接洩慾。

事發於2019年5月初,小夏與閨密一同前往台南四草大橋遊玩,當天下雨因兩人沒帶傘想找地方躲雨,此時開車載著孩子經過的林男停在她們面前,搭訕問道是否進車內躲雨。兩人答應後上車,期間小夏和閨密聊到感情生活,表示想要交男友,之後雨停了閨密先下車離開,小夏則想去高雄找朋友,此時林男表示也要去高雄,可以順道載她去,但必須先回家一趟。

林男載小夏回家後,還表示要先把孩子送到母親那裡,讓小夏等他回來,之後兩人便在客廳聊天。然而林男等不及,隨即問道「妳願不願意當我的女朋友」,小夏拒絕後竟被強抱並強吻頸部和鎖骨部分,掙扎推開對方後,在害怕之下答應林男參觀他位在二樓的房間。「舒不舒服?」入房後林男要小夏坐在床上試試床的舒適度,小夏坐下回答「舒服」,旋即被林男壓制在床,撂話「今天得不到妳,就不會讓妳回家。」林男被拒後仍然未放開小夏雙手,繼續強吻她臉、脖和鎖骨。

小夏無力阻止對方,但怕事後懷孕,只好提議自己就當一夜情,但林男必須戴套,等他答應後便放棄掙扎,沒想到林男只是哄她,接著立刻被指侵和生殖器性侵。事後小夏仍由林男載往高雄,她傳訊息給閨密,表示覺得自己很髒。

林男辯稱當天並無違反對方意願,雙方是合意性交,還是小夏主動提議要他戴套和她發生性關係,也未見對方有任何言語或動作的抗拒,甚至質疑小夏仙人跳,但當法官問及為什麼不戴套,他只回答保險套在一樓,懶得下去拿。

小夏指出她多此以言語拒絕對方,雙方還有拉扯,鎖骨更因此擦傷等,而且林男一直跳針問「願不願意在一起」,還說「想不想要小孩」。

經上訴後最高法院法官認為,當受性侵害一方發現抵抗無效,或可能受到更嚴重的傷害甚至危及性命時,為求自保而選擇順從加害者的行為,屬於合理範圍內的表現,而且小夏是先拒絕後順從,足證明林男違反被害人意願,因此判處林男有期徒刑3年6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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