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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碧雨勢橫掃中南部 別撿拾漂流木!最重判7年

▲南投林管處提醒民眾勿在颱風過後任意撿拾漂流木,以免觸法。(圖/林務局南投林管處提供)

▲南投林管處提醒民眾勿在颱風過後任意撿拾漂流木,以免觸法。(圖/林務局南投林管處提供)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準颱風「盧碧」掃過臺灣本島後遠颺,但已為中南部山區帶來可觀的雨量,南投林管處提醒,颱風過後河川等水域常堆積大量漂流木,因漂流木屬國有財產,主管單位運集、審核後不具標售價值者才得以開放自由取用,民眾切勿任意撿拾,以免觸犯《森林法》,違者最重可處7年徒刑。

南投林管處表示,台灣地勢陡峭、水流湍急、地質年輕且地震頻繁,加上颱風、豪雨頻仍,瞬間的高降雨量極易造成山區林地土石崩塌,林木遭沖刷至河川、水庫、海岸等地區,形成漂流木;因漂流木為全民所有,林管處與縣政府人員在颱風警報解除後,將就主要河川之漂流木進行勘查、註記、辨識、檢尺、打撈、集運,若有不具標售價值的漂流木,會依規公告開放自由撿拾。

▲南投林管處提醒民眾勿在颱風過後任意撿拾漂流木,小心觸法。(圖/林務局南投林管處提供)

▲南投林管處在颱風過後對漂流木進行運集審核。(圖/林務局南投林管處提供)

南投林管處強調,未經公告不得為謀利私自撿拾,也請民眾莫在豪雨過後,冒險進入河川行水區域撿拾;依《森林法》第50條及52條規定,竊取森林主、副產物,將處1至7年有期徒刑,併科贓額至10倍罰金,若為紅檜、台灣扁柏、台灣肖楠、台灣杉、香杉、台灣紅豆杉、櫸木、烏心石、牛樟、台灣檫樹、黃連木、毛柿等貴重木,加重其刑至1/2,併科贓額10至20倍罰金。

南投林管處進一步表示,漁民若打撈海上漂流木,進港後應由海巡機關或該漁港港區管理機關通知林管處及當地縣政府人員判識;而依《民法》規定,木材若烙有國有、公有記號或足以認定為國有林、公有林漂流出者,由主管單位運集保管後,將給予打撈者林產物價金之1/10報酬,其他則由漁民交存於當地縣政府,並由當地縣政府公告招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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