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常與女兒、雲林縣議員蔡孟真。(圖/記者蔡佩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有「縱貫線教父」之稱的前雲林縣口湖鄉鄉長「黑松」蔡永常,在擔任鄉長任內,先收受林姓男子交付的40萬元,之後又收受珍貴的烏魚胗20斤,而後安插林男的兒子進公所的清潔隊工作。檢方認為有貪污對價關係,因此提起公訴。一審判刑5年,二審加重改判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8日駁回上訴定讞。
「北港黑松」蔡永常曾任國大代表、雲林縣議員、財團法人北港朝天宮董事長,他在道上以海派、義氣盛名遠播,不論本省或外省逃亡的黑幫人物,演藝界高凌風、豬哥亮等,都曾經受到蔡的幫助庇護而擺平江湖紛爭及檢調追捕。蔡永常2016年辭任鄉長後,在故鄉口湖老家,從事水產養殖、種植農作物,淡出江湖及政壇,訪客依舊絡繹不絕,「黑松」蔡永常親自下廚,許多政商、江湖、藝界名人,品嚐後直誇食神級廚藝。他的女兒蔡孟真為現任雲林縣議員。
本案發生於蔡永常擔任鄉長任內,判決指出,2015年4月間,林姓男子因想安插兒子進清潔隊工作,透過關係先送了40萬元給蔡永常。蔡永常雖未當面收下,但仍指示將錢拿給鄉長室楊姓女秘書,作為他平日積欠花店、花燭店及訂購花籃(圈)、蘭花等之款項。
2016年1月間,鄉公所刊登了應徵清潔隊員的公告,當時僅林姓男子的兒子一人報名。為了讓兒子順利進入清潔隊,林男又購買了市價1萬元的烏魚胗20斤,送到蔡永常家裡。當月底,林男的兒子果然獲准錄用清潔隊員。檢調單位偵辦後,認為這已經構成貪污對價關係,因此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將蔡永常判刑5年,上訴二審後,台南高分院改判蔡永常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定讞。蔡永常另外還涉及以人頭詐領司機費用給予女兒繳交車貸,這部分一審判刑7年,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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