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死小30歲的越南按摩女,男子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男子蘇新漢,不滿小他30歲的按摩嫩妹隱瞞已婚身分與他交往,1年半前提著汽油到嫩妹店裡縱火,活活燒死嫩妹。一二審均認定他犯「殺人罪」,手段兇殘,均判處無期徒刑,沒想到他毫無悔意,僅淡淡地問「可以上訴嗎?」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0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發生於去年2月間,現年52歲的蘇男,與當時22歲的越南籍黃姓女子因按摩關係結識。黃女與丈夫同住新北市樹林區,蘇男因經常在三峽北大特區附近的越南小吃店消費,認識當時在店內的黃女,蘇男驚為天人,瘋狂追求。黃女之後轉到蘆洲區的養生館工作,黃男也經常捧場,最後在2019年間開始交往。
不過2人交往後,經常為了金錢發生爭執,蘇男最後更發現黃女隱瞞已婚身分與他交往,2人在去年1月間分手。蘇男不甘心遭騙,分手後還找黃女談話,更出言恐嚇「我到你店裡丟汽油彈的時候你就知道。」
案發於2月16日當天深夜,蘇男提著2桶5公升的汽油,闖進黃女任職的養生會館,要求櫃台人員找黃女出面。櫃台人員稍遲疑,蘇男就對他潑灑汽油,嗆聲:「不要以為我在開玩笑。」櫃台人員將蘇男帶到二樓,蘇男一見到黃女,隨即朝她潑灑汽油點火,黃女因全身超過80%傷燙傷,遭活活燒死。蘇男隨即逃往桃園友人處藏匿,但遭檢警逮捕。檢方依照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蘇男否認有致人於死的故意,辯稱只是要嚇嚇對方而已,還說死者拿走他的錢又不聯絡,所以才會氣憤犯案。一二審法院均認定他有殺人故意,均判處無期徒刑,其中二審高等法院宣判時,蘇男面無表情,僅淡淡地問「可以上訴嗎?」,絲毫不見悔意。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0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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