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核人士黃士修嗆網友「小孬孬」一審判刑 二審逆轉無罪確定

2021年08月10日 11:05

▲▼黃士修。(圖/記者黃宥寧攝)

▲黃士修嗆網友,無罪確定。(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以核養綠」發起人黃士修,去年因口罩供需議題而與網友筆戰,因對方不斷嗆提告,黃男也怒嗆「小孬孬」,最後遭網友提告,並被提起公訴。黃男一審遭判拘役50日,案經上訴,高等法院10日的二審做出逆轉判決,改判黃士修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黃男去年4月22日16時許,在臉書以暱稱「黃士修」的帳號,發表標題為「香港屈臣氏的CSD口罩囤貨三個月,看市民受苦難道是心理變態?-中衛緊急聲明洩漏事件真相」之文章。許姓網友閱覽文章後,在當月28日留言,「這個來自你4/17貼文的留言截圖,也請你再過目一下,關於公司名稱裡有中國就是通敵的,請你回覆,給不出通敵證據你就是誹謗。一樣的標準,台灣中油有沒有通敵請你調查,台北的中國科技大學有沒有通敵請你調查,台灣創立的中國人壽有沒有通敵請你調查,中國廣播公司有沒有通敵請你調查,中鋼有沒有通敵請你調查,中國化學製藥公司有沒有通敵請調查」

黃男不甘示弱,留言回擊「我這篇就是指出官方聲明的邏輯矛盾。你寫這麼一大段,沒有證據只會跳針,你爸媽看到了會很傷心」雙方筆戰多篇文章後,網友嗆要對黃男提告妨害名譽,黃男最後也不客氣,寫下:「回家多讀書,搞清楚誹謗的構成要件再來吧。不然這樣好了,我等你去提告,我一天沒收到起訴書,你就繼續當小孬孬。」的文字。網友提告,黃士修遭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黃士修確實構成妨害名譽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案件上訴二審後,卻出現大逆轉。高院二審審理後,就雙方之留言全文作通盤觀察,最後改認定黃士修並無妨害名譽之故意,「縱令告訴人感到不快或影響其名譽,然被告目的既在喚起一般民眾注意禁止口罩出口命令之事,藉此增加公共議題之瞭解程度,並出於自我防衛及為己辯護之動機,提出前開評論意見,非以損害告訴人名譽為唯一目的。」因此逆轉改判無罪,全案就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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