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店長對女同事性騷擾。(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張姓房仲店長今年2月1日晚間於KTV歡唱後,主動表示要陪同女同事小君(化名)離場,孰料,他卻趁機偷牽小君的手,甚至摟腰、擁抱,藉此騷擾得逞。台北地院日前依性騷擾罪,判張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於今年2月1日晚間10時許,與小君、其他同事們等10多人一起到KTV歡唱,期間他見小君準備先行離去,便主動表示,要送小君離場。怎料,張男卻在1樓手扶梯大廳處,趁小君不及防備之際,趁機牽起小君的手,還摟肩、摟腰及擁抱。事後,小君主動報警,全案因而曝光。
對此,張男坦承不諱,法官認為,張男欠缺尊重女性自主權的觀念,利用聚餐飲酒機會,假藉酒意對小君上下其手,造成小君心中留有陰影,相當不可取。
不過,法官考量張男坦承犯行,且目前仍須扶養70歲父母及5歲子女等情況,最重審酌後依性騷擾罪,判張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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