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林昶佐。(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蔡文鈴/綜合報導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0)日舉行委員會議,由鄭大平先生提起的林昶佐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經查對結果,符合規定人數已達法定提議人數,該會將依今日委員會議決議,函請提議人之領銜人於10日內到會領取連署函格式及連署人名冊格式,於60日內徵求連署。
林昶佐因環南市場群聚感染事件中,被自治會長嗆沒幫忙遭提起罷免,但罷免行動卻鬧雙胞,一方由罷免領銜人鄭大平與台北市議員鍾小平發起,另一方則是由民間罷免團體「清林散昶」發起,周世雄作為領銜人提交罷免案
針對有關二個提議人之領銜人對同一公職人員提出罷免案,中選會表示,如已有一案經依法宣告成立,尚在進行中之罷免案,應公告停止進行。
中選會表示,鄭大平先生領銜於110年7月19日向該會提出第10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5選舉區)林昶佐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經查對結果,符合規定人數已達法定提議人數,該會將依今日委員會議決議函請提議人之領銜人於文到次日起10日內到會領取連署函格式及連署人名冊格式,於60日內徵求連署。
中選會說明,二個提議人之領銜人可否對同一公職人員提出罷免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未有明文限制,基於保障人民行使罷免權利,二個提議人之領銜人對同一公職人員提出之罷免案,選舉委員會仍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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