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駐立陶宛大使館。(圖/翻攝google map)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立陶宛允許台灣設立代表處,中國外交部10日宣布召回駐立陶宛大使,同時要求立陶宛召回駐中國大使。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歐洲研究所所長崔洪建表示,在外交關係上,召回大使是一個比較嚴重的外交上的反應。公開報導顯示,中國三次召回駐外大使,都與台灣有關。
據《新京報》報導,公開報導顯示,上一次中國召回駐外大使還是在1995年。當時,因美國政府允許李登輝訪美,中國政府召回時任駐美大使李道豫。為表抗議,中國政府當時還停止了一切中美高層往來,直至美方承諾遵守一個中國原則後,李道豫才奉命返任。
此外,在上個世紀80年代,因荷蘭政府批准本國公司售台潛艇,中國立即召回了駐荷蘭的大使。1981年5月,中荷兩國外交關係降為代辦級。直至1984年2月1日,兩國恢復大使級外交關係。這兩次召回大使的涉外事件都與台灣有關,而這一次召回駐立陶宛大使也不例外。
崔洪建指出,在兩國外交交往中,如果外交關係出現問題,最嚴重的級別就是斷交,其次是外交關係降級和互相驅逐大使。目前的召回大使就是僅次於互相驅逐,但實質上的後果和互相驅逐是一樣的,只是在表達上會更委婉一點,所以目前的情況也是比較嚴重的。
他進一步表示,召回大使意味著,短期內兩國之間正常的外交關係會受到很大影響,因為沒有大使後,駐當地的外交機構不再有本國的全權授命,沒辦法開展很多重要外交工作,經貿領域的合作也會受影響。
一位中國前駐歐洲國家大使也表示,目前召回駐立陶宛大使意味著兩國外交關係已經降級,高級別官員的訪問活動基本無法再開展,但駐當地的大使館也不會完全暫停所有活動,一些基礎的領事工作仍會繼續開展,由仍在那裡的臨時代辦領導。
對於同立陶宛外交關係的惡化是否會影響到中國同歐盟的關係,這位中國前駐歐洲國家大使表示,「其對中歐關係的影響十分有限,立陶宛是一個小國,人口只有幾百萬,其不良影響可能在於,它給歐盟國家開了一個不好的先例,在台灣問題上損害中國的核心利益,立陶宛近期的行為嚴重違背了我們外交的慣例,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
最後,崔洪建也指出,對於是否會讓駐立陶宛大使重新返回崗位,則需要看立陶宛方面接下來的表態和實際行動,短期內,雙方目前的狀態還會維持一段時間,需要看立陶宛方面是否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是否會撤回其之前的言論,並做一些補救措施,如果其繼續做出一些出格的、有損中國核心利益的舉動,中國可能會採取更嚴重的舉措,比如外交關係降級或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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