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發現同居女友的身分證配偶欄上有人,氣得提告求償,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嘉義報導
嘉義林姓男子指控,他的同居女友小君(化名)隱瞞已婚身分欺騙他感情,2人還發生多次性關係,直到他要在對方錢包中放錢時,才發現身分證配偶欄竟然不是空白的,這才驚覺自己遭騙財騙色,崩潰對小君提告求償來捍衛自己的貞操權。不過,小君怒駁林男說法,稱都是林男幻想虛構,而法院審理後,也認為林男提出的證據並無法證明2人有發生性行為,因此判林男敗訴。
根據判決,林男主張,他與小君2019年6月中旬在電子遊藝場認識,但小君卻對他隱瞞已婚,編造可憐身分博取他的同情,並刻意營造情侶家人情境,進而與他發展成為同居男女朋友,還發生數次性行為。
直到同年7月3日,2人在外開房間,他要在小君錢包放置5千元生活費時,意外發現小君身分證背面配偶欄貼上貼紙,他翻開後才發現竟有其他男人的名字,他這才發現小君早已結婚,讓他氣得立刻質問,而對方卻對他謊稱是假結婚,且也稱這個假丈夫為大哥,讓他信以為真,繼續與小君交往,但沒想到卻又被他發現小君跟別的男人同居,讓他覺得遭到騙財騙色,決定硬起來捍衛自己的貞操權,對小君提告求償。
對此,小君否認與林男為男女朋友,且2人也不是同居關係,純粹是林男自我虛構幻想,確實她是暫住在林男的住處,但是因為林男工作為大夜班,使用房間的時間為早上時段,而她雖與林男同住一房屋,但絕對不是同居男女朋友。另外,她也曾向林男表明自己有個未成年小孩,並未虛構悲慘身分來博取同情,要求林男給她錢,因此請求法官駁回林男之訴。
法官審理後也認為,林男所提供的對話紀錄,僅可顯示2人互動親暱,但無法證明2人曾發生性行為。另外,林男自己也曾說過,他與小君剛認識時,小君就曾表示自己必須與某人假結婚,法官因此認為小君並未隱瞞已婚身分,最終駁回林男請求,判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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