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86刑警輪調,現場有刑警不滿「要管制2年」,對此有基層刑警表達不滿。(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府推動刑警、派出所警員「6年輪調」,12日也舉辦86名刑事人員遷調,包括33名小隊長以及53名偵查佐,但卻有刑警不滿「要管制2年」不能調動,當場詢問北市警大高層,對此北市警局人事室也做出回應。
據悉,北市警局執行「6年條款」,刑警包括小隊長、偵查佐,原本還內勤同仁共計2百多人,但有鑒於「轄區治安穩定度」,最後刪減成接任刑責區達6年的刑事人員,共計86人進行調動。
北市警局也在12日分成上、下午2個梯次執行輪調,其中萬華分局小隊長出缺6人居冠,士林分局4名小隊長缺居次,最後也順利依照排名進行選填自願。
據悉,此番調動起因為佳麗寶酒店行賄案,遭檢調發動數波搜索,另外還有加上近期的松山之亂、北投趙介祐橫行事件,所以才要大力整頓風紀。
但在選填缺額在北市刑大禮堂舉辦,卻發生有刑警不滿「要管制2年」不能調動,私下氣憤表示,又沒有犯錯,為什麼要進行管制,這樣根本就是認為我們有風紀疑慮才調動,也有警員透露,有不被尊重的感覺。
對此,北市警局人事室主任劉永福則表示,在警察局服務滿1年的警員,才可以進行申請調動的動作,如果是刑事人員因爲服務滿2年才可進行調動,不管是否因6年條款調動,都應遵照北市警局的規定統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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