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沒戴好+被客訴各扣薪500!清水服務區潛規則曝 勞工局說話了

▲▼清水休息站。清水服務區。(圖/資料照/台中市政府觀光局)

▲清水服務區傳出櫃位員工遭廠商扣薪。(圖/資料照)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網友指控,他在國道三號清水服務區某櫃位工作,賣場管理員工的方式就是「罰單制度」,如「服裝不整」、「口罩沒戴好」或因拒絕客人付款方式遭客訴都會扣錢,每次扣500元,有人還被扣3000多元,遭網友批「根本在吸血!」台中市勞工局表示,將派員實施勞動檢查,如有違反《勞動基準法》,將依法開罰。

民眾透過社群網站「DCARD」發文指控,位於清水服務區的某櫃位,賣場管理員工的方式就是用罰單制度。舉凡口罩未戴好、服裝不整、拒絕客人付款方式遭客訴等都要扣錢,每次扣500元,有人一個月就被扣3千多元,實在太誇張。文一出也引發網友批評「太吸血」,更有人表示要發起拒買。

▲▼清水服務區櫃位亂扣款。(圖/翻攝Dcard)

▲▼清水服務區櫃位亂扣款。(圖/翻攝Dcard)

▲▼清水服務區櫃位亂扣款。(圖/翻攝Dcard)

▲網友放上遭扣薪的單據。(圖/翻攝Dcard)

對此,承包清水服務區的新東陽公司國道營運部梁姓協理表示,經查該違規行為是去年發生,違規扣款單是由清水服務區開出。但根據公司與廠商簽訂契約,員工如違反工作規則,新東陽是針對廠商處分、罰款,但廠商不得扣員工錢,只能給警告或記過處分。公司將針對40多家廠商、員工宣導,員工若遭廠商扣薪可向新東陽申訴,若再發生類似狀況,該廠商將可能被列入不續約。

▲▼清水休息站。清水服務區。(圖/資料照/台中市政府觀光局)

中市勞工局表示,勞工局將對該單位實施勞動條件檢查,請該單位說明其與櫃位的權利義務關係。如櫃位屬該單位直接管理,或與櫃位簽定代管合約,將檢視該單位是否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雇主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工資」,及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或賠償之用」等規定,如經查該單位有違反上述情形,將依勞動基準法第79、78條規定,分別處2萬元至100萬元及9萬元至4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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