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武焚化爐垃圾貯坑,透過吊車將垃圾送入焚化爐中燒 。(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吳姓女子因未婚懷孕,擔心遭到家人責罵,獨自在家中產子後將胎兒丟到垃圾袋,吳父見女兒流血,趕緊將人送醫救治,並交代妻子將垃圾清一清,不知袋中有嬰兒的吳母就這麼將小孫子丟進垃圾車內,吳父、吳母因不知情則不起訴,而吳女則被法官依遺棄屍體罪判刑6月,緩刑2年。
吳姓女子於前年2月間發現懷有身孕,因害怕家人責罵隱瞞自己懷孕,也沒到醫院產檢,於同年10月15日自家廁所內產下一名死胎,為避免他人發現,她將死產胎兒裝進黑色垃圾袋內,再將垃圾袋綁好後棄置在廁所的垃圾桶旁,但她因下體大量出血,吳父趕緊將她送往醫院急救。
由於擔心家人察覺異狀,吳女向爸爸表示家中廁所內有一黑色垃圾袋,裡面是裝嘔吐物,吳父返家後,告知不知情吳母,家中廁所有一袋嘔吐物,因此吳母先將裝有死產胎兒的垃圾袋連同家中其他垃圾一併放進大型垃圾袋,並丟棄到垃圾子母車內,由不知情之清潔人員收取後,送仁武垃圾焚化爐銷燬。
但吳女送醫急救後,醫院察覺有異通報警方,開始循線追查。檢方偵查時,認定吳父、吳母不知道女兒懷孕,也不清楚垃圾袋裡有小孩,因此2人所涉遺棄屍體罪為不起訴;而吳女則是依遺棄屍體罪將她起訴。
高雄簡易庭審理後,吳女坦承犯行,考量她因一時失慮,犯後深具悔意,經此案偵審程序及科刑宣告教訓後,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因此法官認為暫不執行其刑為當,茲併諭知緩刑2年,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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