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上網評論新聞,指老師失業把要別人負責是「沒擔當」,挨告妨害名譽結果不起訴。(示意圖/pexels)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多年前獲聘到廣州中山大學教書,年薪號稱200萬元,但僅3年後遭不續聘,返台控告當初協助中山大學舉辦徵才博覽會的台大、師大,郭姓女網友看了新聞後留言,「自己的決定,要別人負責」、「聽起來非常沒擔當」,陳男怒告郭女涉嫌妨害名譽,但台北地檢署認為郭女只是針對新聞發表評論,13日處分不起訴。
媒體在2020年間報導,陳男在2015年參加台大、師大的徵才博覽會,發現廣州中山大學攤位提供的待遇好,接洽面試後獲得聘用,前往擔任3年的講師工作,2018年,中山大學決定不續聘,陳男不甘心失業,控告台大、師大要負責賠償,結果台北地院判決駁回,陳男求償敗訴。
郭姓女網友看了這篇媒體報導後留言,「要去哪裡工作…都自己的決定,事前不認知風險,判斷評估出差池通通別人要負責,聽起來非常沒擔當」,陳男認為自己遭侮辱而提告,但檢察官認為,郭女單純針對新聞報導內容,基於個人主觀價值提出評論,並無誹謗陳男的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
【其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