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德芳教養院生遭員工虐死,縣府13日決議勒令停辦1年。(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喧騰一時的苗栗德芳教養院員工涉虐待院生致死案,苗栗縣政府社會處13日邀集中央官員及專家學者,召開重大社會福利事件檢討會議。決議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92條令德芳教養院自8月27日起停辦1年,並將協助另外安置院內其餘11名院生。李姓院生母親則表示,希望永久停業。
這名李姓院生(28歲),在7月28日那天遭到院內2名林姓及賴姓員工手持按摩板、金屬管痛毆昏迷,送醫不治;檢警相驗發現,李男4肢和腹部有多處瘀青,且被打到疑患橫紋肌溶解症。檢方依傷害致死罪諭令2人各10萬元交保,並已解剖查明死因。
▲李姓院生被教養院人員緊急送醫後,還是因傷重不治。(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苗栗縣社會局第一時間就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裁罰教養院30萬元、裁罰林姓社工15萬元、裁罰賴姓行政助理7萬元,並行文教養院限期10天提出改善計畫,並先令教養院停業。
而縣府社會處13日針對德芳教養院召開檢討會議,匯集多方中央官員及專家學者,皆認為教養院提出的改善計畫缺乏重點,看不出對管理問題有深切反省,且教養院內部及董事會從未召開檢討會議,加上歷年評鑑成績均丙等亦無提升,人力一再大量流動,已無法維持院生照顧品質。
因此,會議決議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92條令德芳教養院自今年8月27日起停辦1年。另外,目前11位院生後續安置部分,縣內5名院生,將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91條協助轉銜適當機構;台中市6名院生也將由台中市社會局接手協助轉安置機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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