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妙齡女潑精 噁男落網「愛慕+想認識她」

▲桃園市黃姓男子愛慕1名妙齡女子,今年1月在上班途中再度巧遇女子,竟將事先準備在瓶子裡的精液朝女子噴灑,嚇得女子經聲尖叫報警。(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黃男愛慕一妙齡女子,1月上班途中再度巧遇女子,竟將事先準備在瓶子裡的精液朝女子潑灑,女子尖聲驚叫報警。(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黃姓男子上班途中常常見到1名妙齡女子,黃對其非常傾慕但苦無機會認識,竟異想天開以自備瓶子裝上自己精液,今年1月間再度在上班途中巧遇竟對其噴灑精液,嚇得女子花容失色、驚聲尖叫報警處理;法官痛斥黃男動機不堪,造成女子感到驚嚇與噁心,衣物已不堪使用,審結依毀損罪判處黃拘役50天,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黃姓男子在今年1月9日上午8時許在中壢區上班途中,發現心儀的妙齡女子經過,竟尾隨其身後,以預藏自己精液的瓶子往女子身上潑撒,女子發現黃男怪異動作後,發現大衣竟沾染不明白色液體,嚇得當場驚聲尖叫,趕緊打電話報警處理,中壢警方隨後循線逮捕黃男到案。

黃男在偵訊時犯後坦承不諱,辯稱「想要認識對方」才下手,警方則將查扣精液瓶子送交刑事局鑑定,瓶內DNA與黃男相符,附近監視器也拍下黃男作案過程,檢方偵結將黃男依毀損罪嫌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法官審酌,黃男與女子素不相識,僅因每天上班途中與其多次偶遇,為想認識女子竟將預存瓶中精液朝女子潑灑,痛斥黃動機極為不堪,還造成女子身上大衣沾染精液不堪使用,除蒙受財產上損失外,更感到驚嚇與噁心;法官考量黃男犯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尙可,審結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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