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桃園市1名23歲葉姓男子,日前在IG發文嗆殺陳時中,還開著野馬跑車在台南街頭逆向闖紅燈。14日清晨南下苗栗,並在台一己線闖紅燈,當場將21歲的巫姓女騎士撞飛命危,更在警方移送時更比中指嗆聲。苗栗地檢署認為葉男犯刑法重傷害、公共危險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反覆實施重傷害罪之虞,於晚間9時30分向法院聲請羈押,深夜法院裁定羈押。
▲葉男將巫女撞成重傷昏迷後,依然毫無悔意,警方在移送時竟搖下車窗比中指,態度相當囂張。(圖/記者黃孟珍攝)
▲野馬男遭聲押,父母晚間在地檢署等待消息。(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竹南警方表示,14日清晨6時許,葉男開著野馬跑車行駛在苗栗縣竹南鎮台1己線,不但闖紅燈還高速撞上騎乘機車準備上班的21歲巫姓女子,造成巫女前額撕裂傷凹陷,顱內出血,右大腿粉碎性骨折,昏迷指數6,轉送林口長庚醫院急救。
▲▼因高速撞擊下,葉男的野馬跑車車頭已扭曲變形,巫女所騎乘的機車更被撞成廢鐵,轉送長庚醫院後目前還未脫離險境。(圖/記者黃孟珍攝翻)
不過,葉男在車禍發生後,頻頻在IG發限動「我的車完全報銷了」、「我在把她撞飛前的0.01秒,我的直覺有瞬間把我的速度降到最低,他受傷是因為飛出去墜地後翻滾的傷而已,我本身車子撞到她,她是沒受傷的」,還自稱第一時間替女騎士急救有功,「如果今天不是我救的話,她基本上永久植物人」。
據了解,葉男的父母第一時間也趕至警局,面對自己的兒子屢屢闖禍也莫可奈何。警方14日下午將他依公共危險罪移送;經苗栗地檢署複訊後,認為犯刑法重傷害、公共危險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反覆實施重傷害罪之虞,於晚間九點半諭知向法院聲請羈押。
苗栗地檢署表示,葉姓男子於14日上午5時許,駕駛自用小客車以超過時速100公里,在苗栗縣竹南鎮道路超速、闖越紅燈行駛,並於上午5時46分許,在竹南鎮台一己線路段,撞及巫姓女騎士,巫女傷勢嚴重經送往醫院救治,目前仍在急救中。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葉男在速限60公里路段,竟嚴重超速(超過時速100公里)並闖紅燈,漠視其他用路人的權益並高度危及其他用路人之生命、身體安全。
由於葉男日前才在台南市因闖紅燈、逆向行駛經警方認定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若不羈押將難以防免其再次危險駕駛傷害他人風險,而有羈押之必要。
因此遂以葉姓男子涉嫌刑法重傷害、公共危險罪嫌重大,其中重傷害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合併葉姓被告有逃亡、反覆實施重傷害犯罪之虞等理由,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苗栗地方法院認為葉危險駕車行為,有繼續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深夜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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