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從幼稚園大班開始,慘遭祖父的房客連續性侵6年,她18年後才崩潰將事情告訴家人。(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戴若涵/台北報導
一名鐘姓男子向房東租賃店面做生意,雙方關係不錯,沒想到他竟趁機性侵房東的小孫女,更藉機拍下裸照、威脅性侵小孫女姊姊、逼寫字條,逼小孫女就範。小孫女擔心會影響到家裡,隱忍18年後才向家人吐露事情,日前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判鐘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鐘男1993年到1998年向女童小妍(化名)的祖父承租店面,店面後方、樓上就是小妍祖父的住處,雙方關係良好。不料,他1995年開始竟朝當時就讀幼稚園大班的小妍伸出狼爪,將小妍帶到店內後方的倉庫性侵。
除此之外,鐘男還趁著小妍家人沒注意時,使用拍立得拍下小妍、小妍姊姊、小妍表姊的裸照,並藉此威脅小妍,進而發生性行為。小妍因為內心的悲憤無處宣洩,只好多次竊取鐘男放在櫃台抽屜內的現金,卻因此遭鐘男懷疑。
某次鐘男撞見小妍在櫃台處,便佯稱冰箱上面放了一台攝影機,小妍竊取的畫面已被錄下來,威脅小妍寫下「我下次不會再偷叔叔的錢,要用身體償還20次」的字條,並以借條、裸照、對小妍家人不利、要「對小妍姊姊做相同的事情」等語,連續脅迫小妍就範,以約一星期2、3次的頻率,長期性侵小妍。
▲小妍試圖拿回裸照、字條,卻多次遭鐘男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鐘男1998年間與小妍的祖父結束租賃關係,將店面遷移到其他地方經營,但他卻沒有停止獸行,仍持續用裸照、紙條恐嚇小妍,以每個月一次的頻率,從1999年4月起持續性侵小妍,共計蹂躪小妍26次,小妍2001年因月經來潮,這才放棄拿回裸照、紙條的念頭。
儘管小妍內心想,「在鐘男對我性侵時用剪刀剪下他的生殖器,這樣大家就都會知道,但我不敢,我也害怕做這樣的事情,會讓家人丟臉」,最後選擇默默隱忍。而她因「遭性侵的次數已經數不清了」,內心的壓力難以負荷,從國中開始多次出現自殘舉動,甚至還有輕生的念頭,最後在大學畢業、就職後過後忍不住向家人傾訴,2013年報警處理,整起事件才被揭露。
針對小妍的控訴,雖然鐘男一再矢口否認,但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不採信他的說詞,除了已逾告訴期間的部分,依照26次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各處有期徒刑7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高等法院更一審日前將他的上訴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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