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智勝/台北報導
刑事局國際刑警科2019年追查一宗跨國毒品走私案,但卻誤認販毒主嫌座車,專案小組一擁而上,當街對無辜民車衝撞、擊窗、開槍,還將駕駛楊男、副駕侯女拉下車壓制,拉扯中2人雙雙掛彩受傷;事後2人請求國賠遭拒,憤而提告並向台北市政府、中山分局等機關求償。台北地院審酌,認為當下執勤時員警並未表明身分,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以及《警械使用條例》,因此判北市府與中山分局連帶賠償楊男3萬1786元,另中山分局還需各賠償楊男、侯女15萬餘元。
這起烏龍案就發生在2019年8月12日,當時國際刑警科幹員、以及台北市警方正在追查桃園機場跨國毒品走私案,並計畫在林口逮捕運毒主嫌,不料過程中卻出包,誤將無辜路過的民車錯當毒販座車,當時專案小組不由分說立即湧上包圍,幹員還持槍敲窗怒吼「給我下車!」
▲刑事局國際刑警科偵辦跨國運毒案錯把民眾當毒梟。(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楊男事後表示,當天載著侯姓女同學開車經過林口區文化北路二段與福林路口等紅燈,突然就遭到3輛不明車輛包圍攔車,隨後還有多名惡煞下車嗆聲,一度以為遇到黑幫尋仇認錯對象,恐懼之下才急忙開車想要逃離現場。不料楊男舉動卻讓警方誤判以為毒梟想逃,當即駕駛偵防車加速衝撞楊男座車、還有幹員連開3槍,導致其失控撞上分隔島,隨後便衣刑警更拿出擊破器直接敲碎擋風玻璃,2人立即遭到幹員粗魯拖下車、毆打壓制,拉扯間2人滿身是傷;楊男事後得知原來是警察在追毒梟後痛批「實在太扯」,直呼警方不但沒有表明身分,甚至連給他們解釋說明的機會都沒有。
更令楊男無法接受的是,警方直到事發一個多禮拜後,才於2019年8月21日坦承疏失,後續雙方調解未果,楊男、侯女也向內政部、刑事警察局、北市府、北市警局、中山分局等5單位請求國賠,但都未有下文,警方甚至一度只願賠償4萬元修車費,楊男無奈之下只好告上法院求償。
台北地院法官勘驗事發當下蒐證影帶、行車紀錄器等物證,確認當下警方幹員行使職權時並未出示證件或口頭表明身分,楊男及侯女當下確實不知幹員是警察,且事發之時並無任何急迫至無法表明身分之狀態,警方確實違反《警職法》;另當天便衣刑警開車衝撞、擊破車窗,造成楊男車輛受損,得依《警械條例》請求損失,因此日前判處北市府與中山分局須連帶賠償楊男3萬1786元;另中山分局應分別賠償侯女與楊男15萬2800元、15萬3164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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