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奕靖、陳羿妏/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李姓女騎士今年6月25日騎車行經岡山區開元街一處巷口時,該路段正在施工,但現場卻無放置告示牌警示,造成李女連人帶車掉進坑洞,不但摔傷,全身更是沾滿水泥;她將摔車過程PO上臉書《爆料公社》,表示事發至今施工單位不聞不問,還要她自己打電話才會有回應。對此,警方表示,針對施工單位挖掘道路卻未依規定樹立警告標誌,已舉發在案,將處施工單位2400元罰鍰。
▲女騎士連人帶車摔進坑洞畫面曝光。(圖/翻攝爆料公社,下同)
透過李女PO在臉書《爆料公社》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可見到,李女騎車行經開元街巷弄時,眼前看似是一灘積水,現場也無告示牌、圍籬警示,怎料,她下秒騎過去時,竟是一個大坑洞,當場連人帶車摔進洞裡,發出哀嚎聲,一旁有民眾見狀,趕緊上前查看。
「我騎車在路上,然後就掉到洞裡了!」李女回顧當時情況說道,當時她要進醫院,因體溫過高,被擋在院外,整個人全身都是水泥,濕漉漉的坐在急診室外面吹風,沒人替她處理傷口,當下也很怕被送到醫院隔離,也覺得事後再回家會很困難,因此決定自己先回家整理,再去看醫生。怎料,事發至今,工程單位以及保險公司都不聞不問,還要她主動打電話才有回應。
李女說,今年7月25日她去申請法院初判表,她完全沒肇責,結果打電話詢問施工單位公司是否要和解,直到前天(14日)對方才說「不然你直接申請調解!我們去調解委員會和解!」讓她相當氣憤,直言「你們公司在路上挖洞沒圍起來,害的有人掉下去卻是這種態度,我能不生氣嗎?你們的保險公司沒作為,身為該負責的公司老闆不用去叮囑嗎?」
影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直呼,「太扯太離譜,在公家馬路上挖了洞,卻沒有任何警告標示,然後剛好又下完雨,根本不會有人知道那是路面積水還是可以足以害人受傷甚至可能一不小心還有生命危險的坑洞!」「這太恐怖了吧,完全看不出有洞,只是一灘水,還好騎不快!」「『不然你直接申請調解!』對方沒誠意,就這句話我就告定了!調解你也要有一定的想法,不然也是被吃夠夠。」「其實直接提告,流程會比較快,因為提告,法院會發信給雙方去調解,調解未果就會直接受理準備開庭!」
對此,岡山警分局回應,6月25日下午5時許接獲民眾報案,岡山區開元街與82巷口發生交通事故,到場查出,是一名28歲李姓機車騎士,由岡山區開元街82巷北往南行駛,行經事故路段時,因道路施工造成的坑洞,導致人車摔倒,身體擦挫傷、車輛受損。初步肇事原因研判已由交大分析釐清,警方現場依道交條例82條1項6款「經主管機關許可挖掘道路而不依規定樹立警告標誌」規定予以舉發在案,處罰施工單位24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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