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局長方仰寧指出,他到任至今針對6年條款人事調整計有34人,並非只調整基層員警,目的是求人員適才適所。(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員李宗翰質詢台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到任迄今「6年條款」都只調動基層員警,質疑有不公之處,台南市警局長方仰寧指出,他到任至今,針對6年條款人事調整計有34人,並非只調整基層員警,對於6年條款人事調整部分,仍會持續推動執行,以求人員適才適所。
台南市警局澄清說明指出,方仰寧局長到任之後,針對6年條款人事調整部分,共調整有34人,其中擔任正、副主管幹部以上職務的有13人,偵查隊小隊長3人(領有主管加給職務)計16人,其餘為第一線員警及偵查佐,並非外界所說只調整基層員警。
如果有經考核不適任或涉有品操風紀相關情事,台南市警察局會立即啟動人事調整,不受到6年調整的規定限制,這部分計調整有35人。台南市警局對於6年條款人事調整部分,仍會持續推動執行,以求人員適才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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