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金雞母到手!買2層樓想當包租婆 鄰居一句話她氣炸提告

▲▼             。(圖/記者白珈陽攝)

▲郭男刊登不實廣告致林女受騙買屋,台中地檢署依詐欺罪嫌將他起訴。(圖/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林姓女子2019年於591房屋交易網站,看見西屯區一處大樓出租5、6樓,標榜「5+6樓,使用近55坪,5樓月收3萬4000,6樓月收1萬5000元」,認可用以投資賺錢,是金雞母,便以720萬元購入,未料經鄰居告知6樓屬於違建無法出租,這才驚覺受騙,憤而提告。台中地檢署16日依詐欺罪嫌起訴前屋主郭男。

起訴書指出,郭姓男子(51歲)於2015年6月16日透過仲介,以660萬元向楊姓男子購入該房屋,該建6樓頂樓違建部分是前手楊男擅自建造、隔間,楊男原欲用以出租藉此獲利,經大樓其他住戶發現,向楊男抗議並向台中市政府檢舉,由都發局列為違章建築,要求限期改善。

郭男購入後,委託友人管理將5樓出租,而6樓違建部分維持現狀。2019年6月30日,郭男委託仲介代為銷售,但未將6樓違建被列管告訴仲介,並指示不知情的蕭男在房子現況說明書「是否有違建或禁選情事」項目,勾選「無」。

仲介於2019年7月4日,在591房屋交易網站上,刊登「5+6樓,使用近55坪,空間感一流,5樓月收3萬4000,6樓月收1萬5000元」等不實內容,林女看到廣告後,誤認房子可出租收益,是金雞母,看屋後以720萬元購入。

房屋成交後,林女於同年10月13日參加社區區權人會議時,鄰居向她告知房子因屬違建,早就因大樓住戶反對出租,且曾接獲通報拆除列管,根本無法出租賺錢,林女這才知道受騙。

郭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他沒有接過任何報拆公文,也未跟仲介說5、6樓可以出租,他於簽約當天也有跟林女告知,6樓違建絕對不出租使用。但楊男證稱出售給郭時,曾告知郭6樓屬於違建,也曾因計畫出租而遭住戶反對及被主管機關報拆、列管。檢察官不採信郭說詞,16日依詐欺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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