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料公司李姓老闆欠稅88萬拖14年,遭管收3個月,還抱怨不給時間回家關電器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下同)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經營化學顏料公司,在2002年間欠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共118萬元,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超過14年,原本允諾分期付款,卻僅繳3萬元,尚欠131萬元,新北分署日前掌握他有隱匿資產事證,聲請法院管收3個月當庭獲准並追討稅金及罰緩,他還抱怨「沒時間回家關電器」。
據了解,李姓男子經營化學顏料公司擔任負責人,在2002年5月間,經國稅局調查他欠下營業所得稅88萬,對他開罰30多萬,李男逾期未繳,遭移送新北分署執行,他以財務困難為由先辦理分期繳納,但多次催討僅從他戶頭內扣得3萬元。
新北分署強制執行追討長達14年,剩餘欠稅與罰鍰加計利息共131萬元,由於執行期限在今年(2021年)11月屆滿,新北分署鍥而不捨積極調查,發現原本他自稱結束營業的公司,竟在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間,支票存款帳戶進出款項高達180多筆,金額超過140萬元,超過欠稅金額卻不繳納。
另查李男以妻子名字成立另一家顏料公司,接手結束營業的公司業務,自稱自己是受僱的臨時工,妻子時常飛到加拿大探視子女,不清楚公司營業狀況,但法官問訊時,又稱妻子不懂業務,都是他在處理,前後矛盾不一。
新北分署認為李男「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或「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具體事證。12日向新北地院申請管收,法官審理認為李男推諉卸責,當庭准予管收3個月,他還抱怨不給時間回家關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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