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提醒民眾,務必於本月底完成驗車以免受罰。(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日前受國內三級警戒影響,交通部公路總局宣布驗車可延至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七月底三級警戒降級,公路總局也於今日(8/17)提醒民眾,三級警戒期間尚未驗車的車主務必於今年8月26日完成檢驗,以免因逾期受罰。
公路總局於六月初宣布,受國內三級警戒影響,民眾自用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最後檢驗期限若正好處於三級警戒期間,可延長至警戒結束後一個月內完成驗車。
日前三級警戒已降為二級,公路總局也於今日提醒,上述定期檢驗期限有延長車輛檢驗的車主,應於三級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即於8月26日前完成檢驗,請儘早安排驗車,以免逾期受罰。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不依限期參加檢驗可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逾期1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6個月以上則可註銷牌照。
同樣受疫情影響可緩繳的還包括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今年因受疫情影響,故繳納期限延長至8月31日。公路總局統計,截至8月16日止已有8成6車輛完成繳費,但尚未繳納車輛還有309萬輛,尚未完成繳納的車主記得於8月31日前繳納。
公路總局提醒,若不確定是否已繳納汽燃費,可先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進行查詢,避免重複繳納。如尚未繳納,除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進行線上繳費,亦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補單及臨櫃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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