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年改」大將吳萬固性侵猥褻寄養少女還逼拍片 判刑5年9月定讞

▲▼彰化男子吳萬固利誘安置少女性交易重判。(圖/翻攝臉書)

▲彰化反年改人士吳萬固,性侵少女遭判判刑定讞。(圖/翻攝臉書)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彰化縣知名「反年改」人士吳萬固,曾任兩任里長,並擔任寄養家庭照顧人。但檢警調查發現,他竟把兩名寄養的少女當成洩慾工具,以「玩身體接觸遊戲 」為由,與少女發生性關係,竟還要另一名少女在旁觀看,並以手機拍下性交畫面。一二審均將他判刑5年9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吳男為知名反年改人士,曾多次出現在電視政論節目中,2017年間他在節目上說出「人如果抓狂,不要說打人,殺人都有可能」、「很多兇殺案都是被刺激才發生的!」引發譁然。另外根據網路資料,當年8月間他舉行「全民執政黨創黨成立大會暨第一屆第一次黨員大會」,該大會選出吳萬固擔任首任黨主席,創黨黨員共60人,目標以服務為目的,聲稱希望達成全民均富的目標;不過去年4月間,「全民執政黨」召開第2屆第1次黨員大會,依《政黨法》第29條,決議宣布解散,並進行財產清算。

吳男在當地曾2度當選里長,對外營造高度熱心公益的形象,不僅如此,他與妻子也是縣政府核准的寄養家庭照顧人。但檢警單位接獲縣府社工檢舉,經過調查後,發現吳男利用機會猥褻、性侵2名寄養少女,因此2019年5月間提起公訴。

根據判決指出,吳男2018年2月間,照顧輕度智能障礙的16歲少女小曼(化名)與15歲少女小微(化名),他以「身體接觸遊戲」為由,承諾給予1千元,小曼應允;另外他也引誘小微,但小微想起生父曾說不能出賣自己的身體,小微斷然拒絕吳男引誘。

當年農曆春節期間,吳男一家帶著2名少女返回雲林老家過節,因小曼忘記帶內衣褲,吳男大年初一一早就開車帶著2名少女返回彰化家中,吳男見機不可失,向2名少女提起先前「身體接觸遊戲」的邀約,並與小曼展開床戰,還拿出自己的手機,要小微錄製下床戰過程。吳男完事後,還在車上放出影片給2名少女看,隨後刪除影片,吳男也給小曼1千元、給小微2百元。全案因小曼之後向其他友人提到此事,友人向社工披露後,社工提出檢舉,檢方在吳萬固手機內發現2名少女的裸照,因此對吳萬固提起公訴。

吳男否認犯罪,辯稱2名少女因被他告誡不要偷竊,所以才含恨報復;至於裸照部分,乃因少女們說有自拍裸照,他不相信,要求她們轉給他看,所以才留存在手機電腦中。法院根據其他客觀事證,認定吳男有罪,一二審均將他判刑5年9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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